校團委工作職責
校團委是全校先進青年的群眾組織,在黨委和上級團委的領導下開展工作。主要職責范圍是:
一、 負責學生思想政治工作,針對團員特點,開展豐富多彩的活動。對青年學生進行黨團知識教育、理想教育、紀律與法制教育、形勢教育。
二、 認真抓好團的組織建設,健全團的“三會一課”制度,做好新團員發展和超齡團員離團工作。加強對團員的教育和管理,負責團員鑒定工作,建立和管理團的檔案。
三、 向黨組織推薦優秀團員,配合黨委在學生中培養入黨積極分子。
四、 做好團干部的培訓工作,提高團干部的政治業務素質。
五、 檢查、指導基層團支部的工作,組織開展“創先爭優”和學雷鋒活動,推動學校管理和教學工作向前發展,建設校園文化和優良校風。
六、 負責對違紀團員的處分和教育工作。
七、 定期召開團員代表大會,總結和改進團的工作。
八、 利用櫥窗、黑板報、團刊、廣播等宣傳工具,搞好宣傳報道工作。